【陪护人员工资扣发证明】
兹有我单位员工[员工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自[入职日期]起在我单位工作,根据我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和相关劳动法规定,该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期间将无法提供正常的工作服务,现特此证明,在[请假开始日期]至[请假结束日期]期间,该员工的工资将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请假期间的工资支付:由于[员工姓名]请假,其工资将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请假日数×日工资标准÷每月总工作日数。
2、工资扣除比例:请假期间,员工工资将按照请假日数的10%进行扣除,即,如果员工请假了3天,则工资将被扣除30%(3天×日工资标准÷每月总工作日数)。
3、工资支付时间:员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将于请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若请假期间遇到节假日或周末,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4、特殊情况处理:若员工请假期间出现医疗紧急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请提前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特殊处理,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请假及如何调整工资支付。
5、其他注意事项: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请遵守公司关于请假的规定,不得擅自延长或无故缺勤。
6、本证明有效期:本证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请假结束日期],在此期间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7、法律声明:本证明是员工请假期间工资支付的依据,不代表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员工应自行承担请假期间的工资扣除责任,并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8、本证明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留存,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9、本证明由我单位[部门名称]出具,经[负责人姓名]审核确认。
10、本证明仅用于证明员工请假期间工资扣除的事实,不作为对员工的任何承诺或义务。
仅供参考,具体工资扣发事宜应以单位的实际规定和员工与单位之间的约定为准,如有变动,请以单位最新规定为准。

